安庆市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办理 | |
服务对象 | 申请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医疗保险参保人 |
受理单位 | 安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医疗保障局窗口 |
办理依据 | 《安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政发〔2012〕34号);《关于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的通知》(宜人社发〔2013〕12号);《安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实施细则》(宜医保发〔2019〕4号)。 |
申请条件 | 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 |
所需材料 | 《安庆市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表》(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相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评定—生效待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任一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咨询电话 | 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56-5897115 |
监督投诉方式 |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0556-5574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