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人员

安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

申请长护保险的人员

业务流程

第二步

当地社居委盖章

第三步

7/8号窗口受理

第四步

医疗专家上门审核并做出结论

第五步

医保中心确认待遇资格

第六步

返还资料并将结论告知申请人

准备资料

  •  长护认定申请表
  •  参保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代理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医疗诊断证明书/CT报告单/B超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单
  •  门诊病历原件/医院出院小结复印件

征收比例

  • 个人缴费:10元
  • 政府统筹:20元
  • 征收时间:每年三月份

长护待遇

  • 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护理:长护保险基金支付60%(试点期间按不超过50元/天标准结算)给服务机构。同时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护理:长护保险基金支付50%(试点期间按不超过40元/天标准结算)给服务机构。
  • 协议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护理:长护保险基金按月限额支付,月度限额暂定为750元。
  • 居家非协议护理服务机构护理:长护保险基金向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护理补助,补助标准暂按每天15元,按季发放。

常见问题

咨询电话

0556-5897115